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8-13浏览次数:
344滨院纪〔2018〕7号
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纪办字〔2018〕4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在全校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重点查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违反规定将公车登记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名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虚列车辆维修费名目报销其他费用;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等问题。
(二)滥发津补贴问题。重点查纠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消费;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以各种名义普发各类奖金;违规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问题。
(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重点查纠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通过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报销吃喝费用,或者以项目资金等专项经费支付吃喝费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特别是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农家乐、“一桌餐”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重点查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特别是以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提货券、有价证券、网购、快递等形式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自8月10日开始,9月10日前完成,重点做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三个方面工作:
(一)自查自纠。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对照治理重点,自行排查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依规依纪整改纠正。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
(二)监督检查。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室)、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各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并进行通报曝光。
(三)建章立制。各党总支、各单位要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深入查摆是否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及时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9月5日前报纪委办公室(办公北楼201室)。纪委(监察室)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纪委(监察室)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