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9-28浏览次数:
479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2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共3科,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
考试方式为机考,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科目一、科目二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科目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
我校参加考试人员可在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选择考点。
建议参加考试人员就近选择考点,确保按时返校上班。
(三)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0日、21日,省教育厅报名考试系统根据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自动编排考场,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为50分钟,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四)补考时间安排
11月17日、18日安排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参加补考或仍有科目需要补考的人员,12月底之前可在山东师范大学开设的自助考场在线预约补考,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每科目最多两次考试机会,缺考视为放弃当前科目当次考试机会。已参加两次考试但仍有不合格科目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考申请
所有考生须在9月27日至9月28日22:00前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考试申请。考试申请只有一次,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将无法报名考试。
系统网址如下:
http://www.gspxzx.sdnu.edu.cn/
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员需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①具有博士学位者应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鉴定认可,并提供相关鉴定。
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
2.学校审核
学校通过“系统”对本校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免考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考试报名
考试申请通过审核后,考生方可进行考试报名。首次考试无需选择考试科目,补考报名时可选择。
4.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9月27日至10月3日完成网上缴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10月18日至21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二)补考报名程序
补考人员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于11月15日至18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自助考试报名程序
12月中旬开放在线预约自助考场,考生在线预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后按时参加考试。
三、缴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缴费标准
教师资格笔试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不收费。
为方便考生缴费,考试费缴程序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号)要求,通过网上银行收取,从网上报名系统上缴。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上缴省级国库,一旦支付无法退费,请考生务必谨慎操作。
四、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可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一)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队伍水平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教育,从为人师表、恪守师德规范的高度签订考试诚信责任书,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三)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3190031(88031)。
人事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