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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的通知各党总支:按照学校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十四次党委会议要求(详见《滨州学院2018年第二十四次党委会议纪要》),各党总支要于10月底向学校党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增强责任意识。各党总支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学校意识形态安全。2、坚持问题导向。各党总支要对近年来所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成效,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3、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总支要对照中央巡视山东省委反馈意见,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各党总支要在充分调研和排
2018-10-26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思政司函〔2018〕28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校直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10月23日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思政司函〔2018〕28号文件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请于11月5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北楼210联系人:王雪瑞联系电话:88121。)电子版(刻录光盘)发送至bzxyxcb@126.com。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思政司函〔2018〕28号文件的通知》党委宣传部2018年10月24日附件:
2018-10-19
各党总支: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学校全体党员要参加10月8日至24日的在线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1.在线学习。10月8日至16日,在省纪委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每天同步推送10道学习试题,党员自主在线学习。学习测试题共90道,分单选、多选、判断3种题型。2.在线测试。10月17日至24日,党员登录省纪委监委“一网一端一微”任一平台参加在线测试。测试时,随机抽取30道题,答题时间15分钟,提交后即时生成测试成绩。二、有关要求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学习竞赛活动,做好在线学习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督促本单位党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结束后,校纪委将对各党总支参加人数及成绩进行统计上报。中共滨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9月29日
2018-10-17
各党总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检查山东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精神(鲁宣组办发〔2018〕2号),请各党总支按照滨院党〔2017〕62号关于印发《滨州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精神,规范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明确人员构成,保证学习时间,创新学习形式,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保证学习效果。学校将于近期对各党总支《滨州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党总支按附件内模板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于10月10日17:30前将纸质版(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北楼210室联系人:王雪瑞联系电话:88121),电子版发送至bzxyxcb@126.com。附件: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党委宣传部2018年9月30日
2018-09-02
关于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18〕1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深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党总支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查摆党员迟交或不交、不按收缴基数和比例交纳党费、请人代交或单位扣交、违规截留党费、党费交纳台账不健全、收缴情况不公开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查摆交纳党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党员意识缺失、党费交纳工作不主动不规范等问题。自查工作请于9月5日前完成。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总支要加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增强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义务,做交纳党费的“明白人”,确保每名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针对查摆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切实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党费收缴检查的长效机制,经
2018-09-01
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为加强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选拔任用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岗位(一)一般干部提任科级干部(10个)1、办公室机要科2、组织部党校办公室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4、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工作科5、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6、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7、团委科技创新部8、团委组织宣传部(团校办公室)9、工程训练中心设备管理与维护科10、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中心)教学科科长(二)副科级干部提任正科级干部现任副科级干部符合提任正科级干部条件的,可以申报空缺的正科级岗位。(三)科级辅导员和科级教学秘书科级辅导员和科级教学秘书,在学校核定的岗位编制内配备,根据晋升条件,经个人报名、组织部审核后,进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任职年限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满二年;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区别不同
2018-08-19
2018年滨州学院科级干部和辅导员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和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意义和目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部署。通过集中轮训,帮助领导干部从总体上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推进学校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二、培训内容和方式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的十九大闭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
2018-06-25
一、时间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二、地点学苑会堂第三报告厅。三、参加人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四、学习内容1、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副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李海青教授作辅导报告《新时代:改革再出发——十八大以来改革面临的新挑战、确定的新目标与中央的新谋划》;2、观看警示教育片《“象牙塔”里的蜕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6月25日
2018-06-25
各党总支: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践行“四个合格”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推动发展当先锋,把党员的先进性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实际工作中,以党建工作引领和保障学校事业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推选对象推选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学校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本次推荐分为党员教学能手、党员科研标兵、党员服务模范和优秀学生党员四种类型进行推荐,目的是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立足岗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党员倾斜。推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学校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务部门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基层党组织倾斜。推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全校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中的先进集体。二、推选数量学校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5名(教学能手、科研标兵、服务模范各10名,学生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7个)。三、推选条件这次推选表彰对
2018-06-12
各党总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任务要求,强化我校干部党纪法规和德廉教育,促进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组织开展干部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习测试对象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学习测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政务处分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知识。非中共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内容为除党内法规外的相关内容。学习测试内容根据党纪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及时充实更新。三、学习测试方法(一)学习途径以自主学习为主,省纪委监委网站已开设学习测试专栏,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
2018-06-08
各党总支: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学习新思想千万师生同上一堂课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新思想千万师生同上一堂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6月10日(周日)19:00—21:00。二、活动地点学苑会堂第一报告厅。三、活动内容马克思主义学院戴业强老师作报告。四、参加人员部分师生代表。五、有关要求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按照学校安排,认真组织广大师生按时参加活动。各党总支参加活动师生人数分配表见附件。各党总支于6月9日下午3:00—6:00派人到学生工作部(办公南楼104室)按分配人数领取座位票。2、戴业强老师的报告将全程录像,上传至学校网站主网页“视频滨院”栏目中,各党总支要适时组织好没到现场聆听报告的师生观看报告录像,实现“一堂课”的全覆盖。3、参加活动的师生请提前15分钟入场就坐,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不得随意走动或中途离场,自觉保持会场安静。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2018年6月8日
2018-06-07
各党总支: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践行“四个合格”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推动发展当先锋,把党员的先进性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实际工作中,以党建工作引领和保障学校事业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推选对象(一)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学校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本次推荐分为党员教学能手、党员科研标兵、党员服务模范和优秀学生党员四种类型进行推荐,目的是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立足岗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党员倾斜。(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学校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务部门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三)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全校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中的先进集体。二、推选数量全校共推选优秀共产党员35名(教学能手、科研标兵、服务模范各10名,学生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7个)。三、推选条件本次推选的
2018-06-05
各党总支:为推动全校党员干部师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下简称《三十讲》),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组织深入学习《三十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地位并写进党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三十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以“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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