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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飞行技术(安全方向)自荐标准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安全方向): 1.身高不足175或超过180厘米; 2.单眼裸眼矫正视力低于C字表0.7(入学后矫正也可以),色盲、色弱; 3.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6.颜面部及四肢暴露部位明显的疤痕; 7.口吃; 8.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
2010-08-12
飞行技术(驾驶方向)自荐标准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驾驶方向): 1.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5厘米; 2.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5(C字表),斜视、色盲、色弱, 有视力矫正手术史; 3.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5.明显的“Ο”型或“X”型腿; 6.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7.纹身; 8.口吃; 9.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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